本案是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是香港人,被告户籍所在地是A,被告因犯罪于2019年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在B地服刑)。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查看详情 >>
本案是一起共同犯罪案件,被告人以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妨害公务罪被提起公诉,被告人在审查起诉阶段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法院审理阶段,辩护人提出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查看详情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高检发〔2023〕4号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不满十二周岁的被害人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应当认... 查看详情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最后一款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本案中,原告第一次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 查看详情 >>
关于“息转本”能否认获得支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借贷双方对前期借款本息结算后将利息计入后期借款本金并重新出具债权凭证,如果前... 查看详情 >>